“MBA”和“EMBA”學費專向分期業務簡介
一、合作前景
為實現學生的MBA夢想,加強與重點高校的業務合作,提高社會責任,我行拟與北京地區優質高校(名錄見附件)開展“MBA”和“EMBA”學費分期業務。
北京地區部分重點高校設立“MBA”和“EMBA”課程,面向全國招收優質學員,學員需通過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方可入學。學制一般兩至三年,學費十幾萬至二十幾萬不等,按年收取學費,分為全日制班和在職班。學校提供錄取通知書、繳費通知書等入學證明材料,學員畢業後有畢業證書。
二、産品特點
(一)産品要素
1.分期期限:12-36期,分期期限不得大于學費所覆蓋的課程期限。
2.分期費率:12期4%、24期8%、36期11.5%。
3.分期額度:分期額度不得大于學費金額,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貸款用途:指定用途為學費,款項直接彙至學校指定對公賬戶或學校指定的學生代繳學費賬戶。(如款項彙至學校指定的學生代繳學費賬戶需後補學費收取确認書或相關學校已收取學費的證明文件)
(二)客戶準入條件
1.在京重點高校 “MBA”和“EMBA”課程的學員。
2.申請人信用良好,通過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庫查詢無惡意行為産生的不良信用記錄。
3.異地學員必須為在職人員,提供單位收入證明(備注:異地學員的判斷标準以身份證上的發證機關為準。)
(三)客戶提供資料
1.學員本人為借款人
學員本人身份證件、可驗證财力證明(收入證明或資産證明)、錄取通知書/繳費通知書/協議書。
2.學員直系親屬為借款人(非在職異地學員除外)
學員本人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繳費通知書/協議書、貸款人身份證件、可驗證财力證明(收入證明或資産證明)、學員與貸款人直系關系證明(戶口薄、結婚證、出生證等)。
(四)其它
由于學員在校期間會分多次繳納學費,學員在初次申請分期業務後,在分期期限内能夠正常還款,無任何不良記錄的情況下,可直接續作下一期的學費分期業務,直至整個課程結束。
1、續作時需提供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繳費通知書/協議書、重新簽相關合同、申請表等,無需重新提供可驗證财力證明文件
2、對于貸款期間發生新的貸款或人行征信報告出現貸款或信用卡出現不良記錄的情況,需重新提交申請資料重新審核。
三、産品優勢
1、無抵押,無擔保。
2、手續簡便,還款便捷。
3、零利率,低費率。
中國銀行昌平支行
2015年5月
附件:聯系方式